2020年8月25日,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发布了《特种作业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6日。
现行的特种作业目录于 2010年印发,共10个作业类别、54 个操作项目(含煤矿),修订后的目录包括 12个作业类别,66 个操作项目。按照惯例,征求意见稿至正式发布,一般不会有大的变动。
老杨挑选了征求意见稿和原目录的几个主要变化以及调整说明,方便大家快速查阅。
详细内容可点击文末【阅读原文】直达应急管理部官网链接,并可反馈意见。
01删除部分
1.电工作业类别。
删除“防爆电气作业”1 个操作项目,将相关要求融入“高压电工作业”“低压电工作业”操作项目。明确取得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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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别。
删除“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”、“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”、“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”3 个操作项目。
02增加部分
1.增加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类别。
设“有限空间监护作业”1个操作项目。
2.增加应急救援作业类别。
设“矿山救援作业”“危险化学品救援作业”“建筑物坍塌救援作业”“水域救援作业”“高空救援作业”“直升机救援作业”6 个操作项目。
3.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类别中,增加“新型煤化工工艺作业”“电石生产工艺作业”“偶氮化工艺作业”“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”4 个操作项目。
03调整部分
1.高处作业类别。
将原“高处安装、维护、拆除作业”拆分为“悬空作业”和“攀登作业”2 个操作项目。
2.制冷与空调作业类别。
将原“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”“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”2 个操作项目修改为“制冷设备运行、安装、修理操作作业”和“空调设备运行、安装、修理操作作业”2 个操作项目。
2.冶金(有色)生产安全作业类别。
修改完善了“煤气作业”操作项目定义和适用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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